1.依教育部109.02.27臺教綜(五)字第109第109號函辦理。
2.近期因受旨揭疫情影響,網路出現流傳「臺灣數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」等類似之假訊息,已涉嫌違反「傳染病防治法」第63條:「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」規定。
3.109年2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第14條規定(略以),散播謠言或不實資訊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4.109022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21291號令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。
5.請勿散播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-19(簡稱武漢肺炎)」疫情假訊息,以免觸法。